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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速集团西耀高速联合交警部门多招并用严治摆摊设点行为

来源:省高速集团 发布时间:2017-05-25 23:54:49 点击量:2242

近日,随着铜川樱桃的大量上市,延西高速西耀段沿线占用公路摆摊设点现象又卷土重来,向过往司乘进行兜售,一些过往车主贪图新鲜,随意在路旁停车,对过往车辆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为给高速公路提供良好的通行环境,泾阳路政中队联合咸阳高速交警三原中队对三原到马额段路边摆摊设点和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泾阳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一是向沿线村民宣传、散发《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沿线群众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在重点区域组织人员向司乘发放宣传单,从源头遏制,倡议司乘共同抵制公路摆摊设点。二是在辖区路段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语(高速公路严禁停车购物,发现一次扣6分,罚款200元)6块,提示过往司乘人员严禁在高速路行驶过程中停车购买樱桃,对发现违停车辆立即联系高速交警进行取证,进行相对的处罚。三是路警联合上路巡查,加强巡查力度,上路人员佩戴执法记录仪,对非法摆摊设点、破坏公路设施等行为录像取证。四是成立专项治理机动小组,每日安排巡查车2辆,管理所公务车1辆,高速交警巡查车1辆,采取定点值守与交叉巡查的方式相结合,强化突出路段的巡查管控。五是对已破损的铁丝网发现一处修复一处,损坏较重的及时联系养护部门进行更换。

在治理过程中,发现一辆车号为陕Bxxxx牌照的黑色轿车正在购买樱桃,路政、交警人员果断上前制止其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对车主做出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路政人员将商贩刘某带回管理所进行批评教育写下保证书,刘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意协助路政执法人员,向其他商贩宣传在高速公路用地内摆摊设点属违法行为,带动周边的人制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屡教不改人员、随意停车行为重拳出击,现已前后扭送派出所5人次、登记备案11人,处罚录入随意停车行为6车次。

本次治理行动使高速公路权益不受侵犯,有效地制止在高速公路用地内摆摊设点的违法行为,给意图从事此类行为的商贩及购买者给予较大的震慑,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提供良好条件,保障了公路附属设施不受破坏,预防和减少了影响道路安全畅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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