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6-10 0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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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执法水平,近日,咸阳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出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记录的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以保护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为主要内容,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有效利用文字、音频、视频监控等执法记录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行为均有据可查,有效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合法,合理地履行法定行政职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公示的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目的在于强化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决定审核报备责任和程序进行明确,进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