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厅运输处
发布时间:2017-06-29 23: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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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出《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区、市)的通知》,确定全国52个县(市、区)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市、区),我省大荔县、户县入选。
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是交通运输部公布的2017年11件更贴近民生实事之一。交通运输部将加大对创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十三五”规划,具备条件的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旅游路、客运场站、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等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时间原则上为2年,验收合格的将被交通运输部授予“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