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运管局
发布时间:2018-05-17 00:50:59
点击量:4845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20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陕西省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落地实施,有效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提升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获得感。2018年5月15日起,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开始合并道路运输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中涉及安全检验检测项目,实现“两检合一”及异地检测。本省车籍的普通货运车辆可在全省的任意一家具备法定资质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办理综合性能检测业务,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检测手续。对于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均应予以采信。普通货运车辆在办理异地检测时,应向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提交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送检人员身份证件。
下一步省运管局将加快省级道路运输车辆综检联网系统建设,秉持服务优先的理念,紧密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开展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的联网工作,对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全覆盖,实现与我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部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检测联网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并预留与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接口,构建“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统一规范、便民利民”的数据采集和信息服务体系,确保检测数据和评定结论的真实、可靠,有效提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进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获得感,更好地建设人民满意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