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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滨华副厅长调研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来源:厅港航处 发布时间:2019-10-19 00:42:13 点击量:7851

10月17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滨华带领厅人事处、综合执法局(法规处)、安监处、港航处、审批处有关负责同志到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调研。

戴滨华指出,省水路交通中心在促进我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进行了积极的努力,全省连续十年无重大水上安全事故、省水路交通中心连续十年获省厅考核先进等,说明了省水路交通中心富有成效的工作业绩。经过本次机构改革,水路交通中心机构队伍保住了、但职能职责有了调整,调研的目的之一就是共同座谈省水路交通中心如何适应改革形势做好工作衔接、如何促进中心下一步的发展。戴滨华强调,我省水路交通事业,作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促进沿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发展前景广阔。今年七月,交通运输部在苏州组织召开全国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工作;9月份,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水路交通行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一定要抓住机会,努力使我省水路交通事业的发展上新台阶。

戴滨华要求,省水路交通中心要尽快适应新的形势,以本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对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标陕西交通运输发展蓝图,对标中心全新的工作职责,不等不靠,勇于作为,为陕西交通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承担水路交通发展的重任。二要主动担当作为,要积极配合厅海事港航处等相关处室共同做好全省水路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当前机构改革过渡期,中心一定要更好地发挥作用,确保行业的有序运行。三要发扬优良作风,持续推动全省海事港航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到“有为才有位”。四是高度重视水路运输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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