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18 23: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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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收费站、治超检测站、服务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过往驾乘人员和收费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交通运输厅2月15日印发通知,专题安排部署六项工作任务,加强公路收费站区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收费员工体温检测。所有收费站、治超检测站、服务区工作人员进入站区前,应测量体温,建立员工健康台账,防控减少交叉感染。轮岗休息员工也要自行检测体温,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禁止体温高于37.3℃的员工和无关人员进入公路收费站区。所有收费站、治超检测站、服务区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发生疫情异常情况的,要按照属地原则立即向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在家轮岗休息期间发生疫情异常情况的,要主动向居住地社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同时要向本单位主动报告。
二是加强工作期间安全保护。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统一组织购买疫情防控物品,优先配发给公路收费、治超检测、服务区一线职工。所有收费站、治超检测站、服务区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佩戴不低于医用外科手术防护等级的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收费站对回收的票、款、卡及时进行消毒。在登记核对相关信息时,要做好电话、笔和纸张等接触物的防护消毒措施,并将废弃口罩要统一回收,避免二次使用。各收费公路管理单位,要主动联系地方政府,申请专业防疫检疫人员深入服务区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勤联动,规范入区车辆停放秩序,特别要加强对入区湖北及其他疫情较重地区车辆的管控,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
三是加强收费站区定时消毒。所有公路收费站、治超检测站、服务区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对收费岗亭、宿舍楼、办公楼和厨房等公共区域喷洒消毒液、各服务区要加强人流密集场所清洁、消毒频次,做到每日消毒通风,全力营造干净工作环境。
四是加强服务区防控物资储备管理。各服务区要保障电子体温计、消毒水、洗手液等防控物资及汽柴油、食品、饮用水等商品储备充足和供应工作。进一步规范商品价格,服务区内销售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品及其他商品不得趁机抬高价格。
五是加强通行介质消毒处理。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采用喷撒75%浓度的酒精溶液或含氯的消毒药水等方式,对回收或库存的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进行消毒处理,确保高速公路通行介质安全卫生。收费人员在收费亭发出环节,要严格按照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确保CPC卡安全规范发放。
六是加强疫情防范宣传。所有公路收费站、治超检测站、服务区要利用微信工作群、LED滚动显示屏及班前会、班后点评等方式,加强一线员工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与教育,让每个员工都能掌握预防措施,加强自我保护。各服务区要在服务区醒目位置悬挂条幅、利用电子屏、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向过往司乘人员宣传和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通行车辆驾乘体温检测、车辆消毒等相关工作,协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