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要闻

商界分公司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检验收

来源:商界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1-01-05 00:58:48 点击量:1872
    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文件,商界分公司顺利通过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商界分公司2014年首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分别于2017年及2020年两次通过复检验收。
    近年来,商界分公司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文明办的悉心指导下,对照全国文明单位考评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党建为统领,以全面提升商界分公司运营管理水平和员工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全员参与、协手共建为抓手,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学习贯彻新时代新思想相结合,与践行企业愿景、落地企业使命、承担社会责任相结合,以提升全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丰富文明单位创建内涵,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现道德建设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行业服务优质化,使分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运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有效融入,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上台阶,传播了正能量,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中央文明委对商界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商界分公司党委将以此为契机,带领全体干部员工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提升全员综合素质,不断优化交通服务保障,努力推进文明创建再现新突破、企业发展再上新水平。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