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处室:
为全面总结2023年度中心工作,根据中心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度中心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各处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二)中心中层干部职工履职情况
二、考核时间安排:
2024年1月23日至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详见附件1)。
第一阶段:自查总结阶段
(一)干部职工对本人思想政治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总结,填写《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
(二)各处室对照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阶段:考核考评阶段
(一)干部职工在本部门进行述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处室人员的岗位履职情况、工作纪律情况,其中党员参考党员积分管理手册评分情况,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形成本部门工作人员考核初步等次(考核优秀推荐名额:按照各部门参加考核人数,5人以下(含5人)推荐1名,每增加5人,增加1个推荐名额,以此类推),由中心考核办负责汇总,形成中心机关职工考核初步意见。
(二)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心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中心领导对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协调配合情况进行互相评价(填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表》(附件3),中心考核办对评价表和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各部门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和干部履职情况报告。
第三阶段:综合评定阶段
(一)召开中心领导会议,对各部门及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考核等次初步意见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部门和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考核等次。
(二)各部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优秀等次数量不得超过中心内设部门的30%;干部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优秀等次数量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3%。
(三)中心年度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在获得优秀等次的部门和职工中产生,先进处室、先进个人评定结果在中心机关予以公示。
三、考核要求:
年终考核是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规定、两办法”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工作落实,检验工作成果,评价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和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从严从实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配合考核办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中心2023年度中心机关目标责任年终考核顺利完成。
附件:1.2023年度中心考核工作安排表
2.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23年度各处室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表
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3日
抄送:中心领导。
附件1
2023年度中心考核工作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工 作 内 容 | 基 本 要 求 | 组织 | |
自 查 总 结 | 1月23日 (周二) | 职工进行年度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 1、个人工作总结要全面、详实、具体,字数不少于500字;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通过中心OA系统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 各处室 负责人 |
各处室进行自查总结 | ||||
考 核 评 价
| 1月24日 (周三) | 各处室组织召开处室民主评议会,处室人员进行个人述职 | 各处室负责人客观、公平、公正,全面评议每个职工年度工作情况,通过民主推荐方式提出处室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党员要参考党员积分手册评分情况),中心考核办汇总形成职工考核结果初步意见。 | 各处室 负责人 |
1月25日 (周四) | 召开中心干部职工大会,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 各部门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心领导对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各部门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协调配合情况进行相互评价,全体职工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中心考核办进行汇总,形成各部门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和中层干部履职情况报告。 | 中心 考核办 | |
综 合 评 定
| 1月26日 (周五) | 召开中心领导会,审定各处室、干部职工2023年度目标考核等次及年度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名单。 | 年度先进处室、先进个人在获得优秀等次的部门和职工中产生。 | 中心 考核办 |
1月29日 (周一) | 对2023年度中心机关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 在机关范围公示。 | 中心 考核办 | |
1月30日 (周二) | 职工个人考核结果与个人见面,签字,整理考核材料,归档,总结考核工作。 | 按时填报考核结果统计表,并向省厅上报考核情况。 | 中心 考核办 |
附件2
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参加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 及部门 | 岗位分类 | ||||
岗位名称 | |||||
个人总结
| |||||
部门负责人评鉴意见(需填写考核等次):
签 名: 年 月 日 | |||||
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意见(需填写“同意”或其它考核等次):
签 名: 年 月 日 | |||||
考核办复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本人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3年度各处室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表
序号 | 单位/部门 | 评价意见 |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较差 | ||
1 | 办公室(党委办) | ||||
2 | 纪检监察室 | ||||
3 | 综合发展处 | ||||
4 | 财务审计处 | ||||
5 | 船员船舶事务处 | ||||
6 | 港航建养处 | ||||
7 | 运输发展处 | ||||
8 | 信息化发展处 | ||||
9 | 物业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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