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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强制推广沥青混合料转运车在路面施工中的应用
来源:办公室
发表日期:2007-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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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省高速公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高速公路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大的质量问题已经基本杜绝,质量通病治理和防范得到加强,但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离上级和社会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为了全面提高我省公路建设整体质量水平,省厅先后出台了《陕西省沥青路面车辙防治指导意见》、《陕西省2007年质量工作要点》等多个办法,并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建设中成功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好的管理措施。2007年5月13日,曹森厅长在检查永咸高速公路时,对该项目在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中使用沥青混合料转运车给予了充分肯定,该技术措施在我省去年靖安高速延安段、西柞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时也有使用的经验。该项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减少材料离析和提高路面平整度有显著的效果。为此,省厅近日要求,我省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中需全面推广沥青混合料转运车这一技术措施,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
    一、我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凡铺筑沥青混合料(包括沥青混凝土和沥青碎石),均应在摊铺机与运料车之间增加必须强制使用具备加热功能的轮胎式沥青混合料转运车。特别是对于易离析的粗粒径沥青混合料(AC-20以上及ATB-25以上)或施工环境温度较低、运输距离较远的沥青路面施工,必须具备转运车,否则不能施工。
    二、各项目管理单位应在路面施工招投标时,将使用沥青混合料转运车作为沥青路面施工的强制性条件,并提出具体要求,可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量支付。今年已开工的项目需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沥青混合料转运车。
    三、沥青混合料转运车主要解决运输、摊铺环节材料、温度离析等问题,它必须建立在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认真进行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后场沥青混合料拌和时严格计量等基础上才能发挥其作用。因此各项目必须从进场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拌合控制等方面结合起来综合解决,并在沥青转运车工作过程中开启搅拌功能。
    省厅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沥青混合料的材料和温度不均匀等因素造成路面早期病害的严重性,认真落实解决沥青混合料的离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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