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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质监站狠抓三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工作
来源:办公室
发表日期:2007-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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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厅质监站组织召开了2007年陕西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省厅建设处,省内三家甲级试验检测单位及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汉、吴子等六个建设项目管理处等单位分管领导约30人参加了座谈,以进一步强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切实有力推动我省公路工程质量稳步提高为主题展开了热烈的研究讨论。省厅建设处副处长、厅质监站站长薛生高安排部署了近期开展的三项主要工作,要求各单位通力合作、群策群力、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工作,切实提高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
一是响应交通部号召,积极配合省交通厅开展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为落实交通部提出的“严禁试验检测数据造假”的工作要求,根据交通部的安排,省交通厅于2007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以保证数据真实性为重点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时间自2007年4月起至2009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治理范围包括全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试验检测任务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治理内容为试验操作不规范,数据不准确、数据及报告的造假,试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管理不规范、实际能力与等级要求不相符,生产出售或购买使用伪劣检测仪器设备等。
为切实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省厅安排,成立了以省交通厅胡保存副厅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治理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责任落实工作。厅质监站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各级建设单位或项目分别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或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
本年度的治理活动按照部署动员、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3个阶段进行。治理过程中,厅质监站按照管理权限对有违规或造假现象的检测机构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等级、取消等级和资质证书等处罚,对自查自纠不严肃、不认真,在自查自纠后继续违规和造假的机构和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最终治理结果将作为省厅重点建设项目年终考评和各单位业绩考评的内容,并将向全省通报。
二是进一步加强鉴定检测工作,提高交竣工验收把关作用。针对目前鉴定检测工作中存在检测意见反馈不及时;鉴定检测发现问题内部消化,不在资料上反映,甚至出现加数据;检测结果上报滞后于通车时间,起不到把关作用;检测数据分析归纳不够,反映不了实质问题等现状,厅质监站将夯实责任,严格落实以下几方面制度。一方面落实专人负责各项目鉴定检测日常协调管理工作,同时要求检测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也要落实专人,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建立委托检测信息反馈制度。另一方面建立 阶段鉴定检测工程验收工作机制,根据项目工程进展,委托检测工作应根据需要安排阶段检测或同步进行。检测单位检测完成后要形成书面材料,厅质监站对检测结果加强审查。再一方面厅质监站将通过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检测设备,严格返工工程的复测与鉴定打分,做好现场检查纪录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检测鉴定工作质量。最后一方面将进一步规范检测合同及费用支付等制度。
三是联合开展交通工程产品抽检,减少质量盲区。交通产品质量目前是一个管理的薄弱环节,根据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安排和我省2007年质量工作要点要求,我省将积极开展交通产品抽检工作。目前,我省交通产品抽检项目初步确定为永咸和子靖。时间从本月低开始,范围为道路用沥青、橡胶支座、预应力钢绞线(高强钢丝)、止水带、防水板、土工布、纵向排水管(半管)、锚固剂、波形护栏、路面标线涂料、硅芯管共计11类交通产品。厅质监站将逐渐建立诸如《陕西公路质量监督》期刊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交通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必要时我省试验检测任务可以向省外开放,确保本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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