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通报
现场考核
主要仪器设备
11月14日至22日厅质监站第二监督组对青兰高速公路进行第一次质量监督专项检查,重点对包括总监代表处、高级驻地和施工单位的共37家工地试验室进行了检查。
本次工地试验室检查主要依据《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办法》(陕交质监发〔2008〕67号)的要求,从仪器设备、人员资质、环境状况、制度管理和实际操作等方面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通过听、查、核、看、考、议的过程即听取工地试验室负责人介绍工程概况、主要工程量以及工地试验室的建立情况,检查内业资料、核验资质原件、与工地试验室人员进行技术交流,现场核对仪器设备,查看试验室环境、布局情况,现场操作考核,监督检查人员讨论评价等对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综合检查、评价。
经过检查、评议后,第二监督组成员一致认为总监代表处等31家工地试验室满足试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可以开展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还有6家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环境状况、业务技能等方面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待整改完善后二次进行检查。同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仪器设备自检自效资料有疑似造假的问题,第二监督组要求建设单位在全线进行一次排查,对资料造假的问题按责任追究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出现在工程实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