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安排,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2011年为达标验收年。
2011年1月~10月为形成标准、达标验收阶段,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形成我省平安工地的示范模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我省“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报厅审定后执行。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厅将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省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2011年11月~12月为总结提高、表彰奖励阶段,各单位应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达标工程、达标工地进行表彰,积极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