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关爱生命,高度重视
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李晓东副厅长在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上的讲话
(2007年4月26日)
同志们:
交通部今年以2007年第1号部令颁布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充分体现了交通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视。今天我们在此召开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会,就是为了更好的学习掌握《办法》精神,提高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协调发展,下面我分两方面谈一谈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措施。
一、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开展“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和“反三违”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6年我省交通建设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以说,相对于其他建设领域,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是稳定的。
虽然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还要清醒的看到,由于我省交通建设任务繁重、地形地质环境复杂,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当前我省公路建设主要在条件艰苦的山区,山区公路建设场地狭窄,长大隧道多、大填大挖多、滑坡多、高墩大跨桥梁多,季节性暴雨引发的洪灾多,加之施工人员作业集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
除了客观因素之外,主观上我们对安全生产的规律认识还不够深入,经验和方法还不多,采取的措施还不够得力,工地安全隐患还没有杜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还不是很到位,有些领导在思想上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地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停留在开开会、发发文、做做宣传,存在着“口号叫得响,环节不落实;形式搞得多,重点抓不住”的问题。一些建设管理单位甚至错误的认为安全生产是企业的事,把本该自己承担的安全职责转嫁给施工和监理单位身上;一些施工企业片面追求进度和效益,抱着侥幸心理抓安全。有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安全制度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虽然有制度但是得不到认真落实,有的单位从业人员没有得到安全培训,建设各方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但我们的配套规章制度还不健全,具体管理职责还没落实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要么没有人负责这项工作,要么几个部门都在管,其实谁都没有管。
三是管理不得力。有的项目对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完整的计划安排,有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比较少。有的项目还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四是经费投入不足。相当一部分企业安全设施相对陈旧,防护漏洞很多。有些项目的高空作业没有按要求安装防护网,脚手架有的也很简陋;有的隧道支护不及时,通风条件很差;低等级公路施工安全问题也很突出。工人们在高度危险环境中进行高强度劳动,危险很大,隐患很多。
五是执法不严格。有些项目,甚至包括个别重点项目,现场管理就像小作坊,用电、防火、防洪、危险品管理等基本的安全措施和条件都不符合标准。对这些问题,一些项目纠正不及时、处罚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严,导致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存在的问题当然不仅仅是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比如还有安全规章制度没有很好落实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不一定是每个单位都存在的,但总体来看,各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以上问题。这些问题虽不是主流,或者说是发展中的问题,但解决得不好,就会影响交通建设的大局,影响交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基于我省交通建设特点,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我们主张宁重勿轻。各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以上问题。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得力措施,提高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安全发展的新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尽管我们中国有十三亿人口,但我们珍惜每一个同胞的生命”,温家宝总理也多次强调:“中国政府始终把人民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省委、省政府领导也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交通部党组明确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安全至上、安全重于一切的理念,在实现交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推动社会的和谐、文明、全面进步。结合我省交通行业实际,今后一段时间,各级交通部门、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采取以下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加强基础工作。
首先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
其次,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季节性和不同时段等具体情况,适时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水平。
第三,要充分利用各种积极因素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交通建设规模大,项目多,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行业、群众、社会多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二)推行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当前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着“工作落实不下去,管理严格不起来”的现象。从发生的工程安全事故看,如果能落实好现有的法规、制度以及相关措施,很多事故可以避免。各管理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从第一负责人一直落实到施工一线的工班组,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这里边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有的是施工企业要做的,有的是建设单位要做的,有的是监理单位要做的。要认真地理一理,大力推行安全生产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得再实一些,再细一些,再严格一些。
(三)加大管理力度,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管理要从基础工作做起,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让每一个参加交通建设的人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未达到要求的不得上岗。
三是项目管理单位要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等不良行为,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方案。对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一定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
必要的、合理的安全投入,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基础。《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交通建设项目的安全投入,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各建设项目要认真执行安全经费提取制度,确保安全费用真正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设施、安全环境、工地住所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五)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工程安全水平。
今后,要结合我省实际,加强公路工程安全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对隧道、桥梁、高边坡开挖,水下施工等方面的施工工艺、监控措施的研究。同时,要鼓励施工企业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逐步更新和淘汰那些危险性高、技术含量低、水平落后的工艺和设备,同时要完善管理模式,改进管理手段,鼓励管理创新。对超大规模工程施工方案的可靠性、结构的稳定性、工程的耐久性,要列专题进行研究,从根本上提高工程建设本质安全水平。
(六)做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
做好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只有掌握详细的、真实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做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才能发现规律性的问题,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因此各项目要通过加强事故报告统计分析,认真研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及演变规律,以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同志们,我省交通建设正在又好有快的加紧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各建设管理单位以及参建各方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高度重视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时刻关注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以饱满的热情、科学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我省交通建设事业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