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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等三家单位试验室评定结果的公示
来源:市场管理科
发表日期:2009-11-17 00:00:00
点击量:993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我站组织专家对申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的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和申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的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榆林四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资质进行了评定,经评审后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通过综合乙级资质等级,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榆林四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通过综合丙级资质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厅质监站市场管理科。
 
      邮编:710068;
      电话:029-8840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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