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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试验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及人员注册工作等相关要求
来源:市场管理科
发表日期:2011-04-26 00:00:00
点击量:1251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试验检测市场管理,规范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的从业行为,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以及《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检测人员岗位注册、注销管理
根据部质监总站有关规定,在检测机构从事试验检测活动的检测人员必须进行岗位登记,检测人员岗位登记分岗位注册(登记)、注销。程序如下:
  1、检测人员按照下列要求提交资料:
(1)检测人员填写《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岗位注册(登记)表》(附件1)或《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岗位注销表》(附件2),并附劳动关系、身份证、检测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由注册(注销)单位报送我站;
(2)检测机构同步在质监总站网络管理平台上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人员相关信息,并提出注册、注销申请。
(3)由我站对报表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确认注册或注销。检测人员与前一受聘单位合同期未满且无特殊情况不得转注其他检测公司,最短注册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对于申请人员注销的机构,同时检查其人员结构是否满足机构等级。
(4)人员的注册、注销均由机构办理,我站不受理个人前来办理注册、注销手续。
  二、检测机构信息管理
    根据部质监总站有关规定,检测机构应及时在检测单位后台管理系统中填报机构基本信息、业绩信息等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省站进行确认。
  三、检测机构信息变更
   对于检测机构发生信息及人员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申请,并附如下材料:
  1、对于提出机构名称、法人变更申请的,应附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变更证明,法人变更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机构地址变更的,应在迁址完成后,上报我站,我站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3、机构行政、质量、技术负责人变更的,应附机构人员任命文件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上述变更需在相关资料和手续完善后,来我站办理证书换发手续。
  四、检测人员资格证书遗失办理
   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是检测人员从事检测活动的有效证件,检测人员资格证书遗失、损毁确需补办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相关证书遗失声明。
 2、本人填写《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附件3)一份,已经注册的检测人员由网上注册单位审核,未注册人员由工作单位审核;
 3、检测人员持遗失声明,《陕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2寸彩照1张,来我站进行相关证件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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