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我站组织专家对升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的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进行了评定。经评审后认为,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符合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厅质监站市场管理科;
邮 编:71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