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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2012年试验检测工程师换证和增项试验检测工程师交回旧证书的通知
来源:市场管理科
发表日期:2012-12-14 00:00:00
点击量:1472
各位考生:
   部质监局对取得2012年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人员进行了公布,请以下人员于12月28日前将旧证原件交回我站,由部质监局统一对检测工程师进行增项、换证。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 029-88869246

附件1:2012年试验检测考试换发证书.rar

附件2:2012年试验检测考试增项证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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