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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质监站关于2015年全省在建项目交通产品抽查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5-03-02 00:00:00
点击量:2525
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渭南韦罗高速有限公司、陕西蒲白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榆林神佳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按照部交通产品管理要求,我站计划从3月至10月对省内在建项目交通产品进行抽查,为确保抽查活动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抽查范围及频率
    本年度交通产品抽查主要包含以下产品:桥梁用钢绞线、锚具、橡胶支座和预应力桥梁孔道压浆料;隧道用土工布、防水板、止水带、止水条、纵向排水管和yas半管;交通安全设施用波形梁板、立柱、防阻块、拼接螺栓、标线涂料和玻璃珠;路面用基质沥青和改性沥青;机电用电缆、硅芯管、视频光端机、微波车辆检测器以及LED信号灯。所有抽查产品原则上每个项目每种产品不同厂家不同批次抽查1个合同段,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必要时调整频率(具体产品试验参数、依据及抽查频率见附表1)。
    二、  抽查程序及结果反馈
    本年度抽查分为定期抽查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定期抽查1~2次;不定期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品抽查结果通报以文件形式印发各项目。年底进行汇总后上报省厅。每个项目抽查结果原则上在现场抽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果反馈。
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取样采取留样制。工程现场抽样应有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被抽查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抽样并确认后,在抽样单上签字。
    三、  有关要求
   1.请各项目于3月10日前将已进场和今年计划进场的交通产品基本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将汇总表报我站(表格样式见附表2)。
   2.要求各项目所有进场交通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有相应厂家产品信息,抽查时若产品无法识别,将视为“三无产品”。
   3.检查时,各项目须提供施工单位现场使用产品的书面资料,并装订成册(格式和内容见附表3)。同时现场应提供产品的外委检测报告、建设管理单位关于交通产品的批复文件全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4.本次交通产品的试验检测费用由各相关项目管理单位承担。
   5.为了保证交通产品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请各项目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我站。
   6.联系人:高莉   齐小勇
联系电话:029-88811551   邮箱:  120098075@qq.com
 
 
陕西省交通厅质监站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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